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课堂内页广告

AUCTION CLASS拍卖课堂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拍卖课堂 > 拍卖知识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

更新于: 作者:本站 来源: 阅读:0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6)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icon”/
    联系我们
    电话:0931-8805533   手机:18919185858    邮箱:564950929@qq.com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雁宁路395号(森地国际)
    • ../../hdupf/gimg/202212/20221228152406_385369.jpg

      微信公众号

    咨询热线:0931-8805533
    18919185858
    Copyrights © 2011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844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844号 陇ICP备18003583号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