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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机动车拍卖前委托人要做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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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有资质的车辆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评估时效90天);

(2)拟定拍卖申请报告,附拍卖方案(包括保证金数额、参考价等),提交政府审批;

(3)政府批准后,下发同意拍卖的批复或会议纪要;

(4)委托有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政府同意拍卖的批复或会议纪要;

②标的评估报告;

③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单、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等随车资料原件;

④成交后的付款期限、委托人移交标的时间;

⑤标的过户的税费;

⑥标的瑕疵情况说明;

⑦标的拍卖保留价等。

(5)签订委托合同;

(6)审核拍卖公告、拍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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