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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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自然资源告字[2019]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陇南市人民政府批准,陇南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GD(2017)-03号、GD(2016)-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陇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供地 条件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出让 年限 | 竞 买 保证金 |
GD(2017) -03号 | 位于东江新区第四安置区以北。 | 现状(规划指标详见陇规函〔2018〕29号文件要求。) | 4040.2平方米(折合6.06亩) | 商住用地 | <5.5 | <30% | >3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224万元 |
GD(2016) -07号 | 四至为:东与陇南市汉王园艺场相接,南与汉王330千伏变电站相连,西邻公用路,北与陇南世博林油橄榄加工厂相连。 | 现状(规划指标详见陇规函〔2018〕76号文件要求。) | 4985.13平方米(折合7.48亩) | 住宅用地 | <2.0 | <30% | >35% | 70年 | 471万元 |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0120190429000004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 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22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竞买人于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22日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六、出让方式
首次出让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达到3家(含3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达不到3家的,流拍。若首次出让流拍,对该宗地组织第二次公开出让,竞买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仍不足3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
七、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19年5月23日15:00时
拍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4月30日起到陇南市自然资源局及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领取《陇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宗地编号:GD(2017)-03号、GD(2016)-07号)》。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凡未缴清陇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此前有不良记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5、本公告出让宗地规划指标以相应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四至以相应《宗地图》为准。
6、本次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陇南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1、陇南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杨瀚 联系电话:0939-8262872
2、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梁世超 联系电话:18919090260
特此公告
陇南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