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2017-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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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自然资源武告字[2019] 02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批准,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武国土出2017-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委托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编号 | 宗地 位置 | 供地 条件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出让 年限 | 竞 买 保证金 |
2017-10 | 位于吉石坝片区,宗地四至界限为兰渝铁路以南,陇南美佳彩印公司以东,纬四路以北。 | 现状(规划指标详见武规建条函〔2018〕13号文件规划要求。) | 7328.1㎡ (合10.99亩),其中净面积6883.05㎡(合10.32亩),代征道路面积445.35㎡(合0.67亩) | 物流仓储用地 | ≤1.0(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 ≤60% | ≥20% | 50年 | 660万元 |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 B0120190327000011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 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4月17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竞买人于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7日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六、出让方式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
出让方式于2019年4月17日18:00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同时通知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期间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时间延续至2019年4月26日下午17:00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19年4月18日上午10:00时
拍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9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3月28日起到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及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领取《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17-10号)》。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凡未缴清武都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此前有不良记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公开出让活动。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5、本公告出让宗地规划指标以相应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四至以相应《宗地出让图》为准。
6、本次公开出让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1、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8609390288
2、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梁世超 联系电话:18919090260
特此公告
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
2019年3月28日